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分类:
业务规则
作者:
来源:
2018-03-71 08:43
评论:
【摘要】: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二○一三年一月2声明一、本指南仅为方便有关机构及人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使用。二、本公司根据需要修改本指南,将不另行通知。三、本公司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特此声明。3目录初始登记....................................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二○一三年一月
2
声 明
一、本指南仅为方便有关机构及人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办理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股份登记
存管业务使用。
二、本公司根据需要修改本指南,将不另行通知。
三、本公司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声明。
3
目录
初始登记 ................................................ 4
股份过户登记 ........................................... 17
质押登记 ............................................... 23
公众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股份申报 ...... 27
持有人名册服务 ......................................... 30
权益派发服务 ........................................... 32
查询服务 ............................................... 35
发行人、持有人基础信息变更 .............................. 40
协助执法 ............................................... 43
联系方式 ............................................... 45
4
初始登记
一、公众公司应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公众公司股份的初
始登记手续。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前,公众公司可与本公司联系,咨询初始登记事
宜。
二、公众公司股份已经在经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股权服务机构管理的,
应委托其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众公司可直接或委托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向本公司申请
办理初始登记。
三、公众公司首次办理公众公司股份的初始登记业务时,应与本公司签订《证
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一式四份。
四、公众公司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股份登记申请(附件一)、发行人及证券基础信息表(附件二);
(二)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相关核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众公司公章);
(三)持有人基础信息电子数据(数据格式见附件三);
(四)股份持有人持股明细数据(数据格式见附件四);
(五)涉及质押、司法冻结或限制转让等的,还需填制《关于协助办理股份
质押登记、司法冻结的申请和承诺》(附件五),并提供质押登记、协助执法或限
制转让等的相关申请材料;
(六)公众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众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众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六)(首次登记时提供、指定联络人及
其联系方式变更时需重新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如委托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地方政府出具的核准地方
股权服务机构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公章)、地方股权服务
机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
5
盖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公众公司委托的地方股权服务机构的承诺书(附件七);
(九)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上述材料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本公司正式受理公众公司的股份登记申
请,打印《申报股份登记确认通知》交公众公司盖章确认。
六、公众公司确认无误后,本公司完成初始登记,并向公众公司出具股份登
记证明文件。
七、公众公司申请股份定向发行登记、配股登记的,参照本指南办理。
八、对公众公司未能确认具体持有人信息的股份,公众公司在确认相关持有
人信息后,应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补充登记手续,并提供股份补充登记申
请(附件八)、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第四条第(三)、(四)、
(五)、(九)项申请材料。如委托地方股权服务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地方股权
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地方
股权服务机构的承诺书(附件七)。
本公司对公众公司提供的股份补充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初始登记的
相关程序办理股份补登记手续。
九、公众公司申请对初始登记结果进行更正的,本公司依据生效的司法裁决
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更正手续。
6
附件一:
股份登记申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_________ )送达贵公司的股
份登记申请材料为经我公司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我公司股本总数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小写:______________股),其中本次申请办
理持有人股份明细登记的股份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股,共____个持有人,登记原因
为______________ , 请贵公司予以登记。截止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尚有
____________________股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股份登记申请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因提供数据和
资料有误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 公众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注:
1、首次办理股份登记时,公众公司股份证券代码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填
写;
2、登记原因包括初始登记、定向发行登记、配股登记等。
___________
以下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填写
审核资料:
□股份登记申请、发行人及证券基础信息表;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众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的核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众公司公章);
□股份持有人持股明细清单(加盖公众公司公章,多页的要加盖骑缝章)及数据磁盘;
□公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众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众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的授权委托书(首次登记时提供、指定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变更
时需重新提供);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经办人: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
日期: 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7
附件二:
发行人及证券基础信息表













发行人全称
英文全称
营业执照号码 行业类别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发行人成立时间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每股面值
总股本数量(股)
所委托的地方股权服
务机构名称(若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承诺向贵公司申报的发行人及证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因申报有误而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法定代表人 公众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下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填写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
注:1、首次办理股份登记时,公众公司的证券代码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填写;
2、证券简称:不超过八个汉字。证券简称原则上由公众公司自行确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必要的审核。
8
附件三:
持有人基础信息电子数据格式
非上市公众公司持有人基础信息电子数据格式下载路径:
http://www.chinaclear.cn/main/06/0604/0604_1.html
字段名字段类型字段约束或说明是否允许为空
持有人全称文本文本长度>0且<=80 否
1-国有
2-境内法人
3-境内自然人
4-境外法人
5-境外自然人
7-境内其它机构
8-境外其它机构
国籍文本文本长度>0且<=3 否
0-身份证
1-护照
2-军官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
5-机关法人成立批文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境外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8-其它证明文件
证件号码文本文本长度>0且<=40 否
组织机构代码文本文本长度<=10 是
上海A股账户号码文本文本长度<=10 是
深圳A股账户号码文本文本长度<=10 是
联系地址文本文本长度<=80 是
邮政编码文本文本长度<=22 是
联系电话文本文本长度<=20 是
联系传真文本文本长度<=20 是
电子邮件文本文本长度<=40 是
开户银行名称文本文本长度<=80 是
持有人银行帐号文本文本长度<=40 是
文件命名不限
持有人信息放在名为“持有人信息”的数据页中
备注:导入的excel文件中存在于持有人信息的工作表
证件类别(0)—— 身份证号码为15或18位。
持有人类别(1、2、3、7)—— 国籍代码必须为156。
注:不同持有人类别的特殊约束
持有人类别(3)——证件类别(0、1、2、8),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空。
持有人类别(5)——证件类别(1、8), 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空。
持有人类别(1、2、7)——证件类别(3、4、5、6、8),组织机构代码选填。
持有人类别(4、8)——证件类别(7、8),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空。
持有人信息
持有人类别
文本(1,2,3,
4,5,7,8) 否
证件类型
文本(0,1,2,
3,4,5,6,7,
8) 否
9
附件四:
持有人持股明细电子数据格式
序号 证券代码 持有人编码 身份证件号码 持有股数(股)
1
2
3
4
5

注:采用EXCEL 格式
文件名称为:mxfg+证券代码.xlsx
非上市公众公司持有人持股明细电子数据格式下载路径:
http://www.chinaclear.cn/main/06/0604/0604_1.html
10
附件五:
关于协助办理股份质押登记、司法冻结的申请和承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请贵公司根据以下清单办理相关股份的质押登记和司法冻结手续。
1、以下股份需要办理单笔司法冻结(即该股份不存在质押和轮候冻结):
序号 证券代

持有人
编码
冻结的
股份数
量(股)
司法机关 申请执
行人
司法执
行文书
案号
到期日期 本次冻结是否
包括冻结期间
产生的孳息
(是或否)
凭证数量
(张)
注:孳息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如仅要求冻结送股、转增股
或者现金红利的,请分别注明。
2、以下股份需要办理单笔质押(即该质押股份之后不存在司法冻结):


证券代码 持有人编码 质押登记
的股份数
量(股)
质权人 本次质押是否包括
质押期间产生的孳
息(是或否)
凭证数量(张)
注:孳息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如仅要求冻结送股、转增股或者现金红利的,请分别注明。
11
3、以下股份存在多笔司法冻结,请按照如下顺序办理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次序 证券
代码
持有
人编

冻结的股
份数量
(股)
司法机

申请执行人 司法执
行文书
案号
到期日

本次冻结是否包
括冻结期间产生
的孳息(是或否)
凭证数量
(张)
初始
冻结
轮候
冻结

轮候
冻结

轮候
冻结

注:孳息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如仅要求冻结送股、
转增股或者现金红利的,请分别注明。
12
4、以下股份存在质押和多笔司法冻结(指在质押基础上存在司法冻结或存在司法轮候冻结),请按照如下顺序
办理质押和司法冻结:


证券代

持有
人编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股)
质权

司法机关 申请执行

司法执
行文书
案号
到期日

本次冻结( 质
押)是否包括冻
结期间产生的
孳息(是或否)
凭证数量
(张)











关键词: